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行使市委对农办工作授予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深入对全市农村情况进行综合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拟定和对农业、农村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市级部门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
(三)负责综合、协调市级涉及农部门的工作。
(四)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民增收致富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村建设富裕文明小康社会的规划、措施并进行指导;参与农村科技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项目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承担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负责指导扶贫开发工作。
(六)负责全市抗灾、救灾工作,对省、市安排抗灾救灾资金、物资提出分配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综合信息收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劳务输出、农业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村社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八)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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